济南市市中区委编办“三个突出”抓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日期: 2024-06-19

济南市市中区委编办深入学习《山东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聚焦新要求新标准,以实名制信息全面准确、协同高效为导向,着力做好台账管理、数据维护、结果运用三方面工作,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

一是突出全面性,实行台账管理。全面推行实名制台账化管理,建立《用编进人计划执行情况统计台账》《机关事业单位空编情况信息数据台账》《预退休人员统计台账》等10本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实现入出编管理、用编进人计划数据集中统一、有序衔接。坚持“动态调整、专人统计”的工作原则,实时对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查漏补缺,并更新完善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做到系统数据和日常管理工作台账数据共同印证、互相支撑,确保“帐、库”信息一致。

二是突出精准性,做好数据维护。实行数据分类管理,维护分工负责,对部门机构调整,如编制调整、机构设立、撤销及更名等事项,于收文当日完成相关数据更新;对部门人员调整,如公开招录(聘)、领导配备、人员退休、辞职等,于收到相关手续材料后5日内完成相关指标维护;对于紧急事项,开通绿色通道,专人负责,即时办理。定期对各单位的实名制信息进行核查清理和查漏补缺,切实做到机构编制信息底数清、情况明,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准确性。

三是突出实效性,强化结果运用。坚持“让数据说话”,强化数据对决策的支撑作用,以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日常管理工作台账数据为基础,定期分析研判,对易出现问题的部门实行“红黄灯”预警管理,精准把控人员编制变动趋势,为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开展公开招录(聘)、人员调配、政策性安置等工作提供参考。通过数据分析,在编制总量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资源的科学布局、动态调整和优化配置,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