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加挂牌子的通知
日期: 2011-05-19
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适应工作需要,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中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加挂牌子的批复》(济编办发[2011]40号),将济南市市中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加挂济南市市中区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牌子,增加公共机构节能职责,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
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挂区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牌子)增加的职责: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区政府公共机构节能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奖励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分配区政府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定额;组织开展能源统计、监测,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负责区政府节约型机关建设等工作。
济南市市中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18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