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济南市市中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日期: 2012-03-22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中发〔2010〕15号),济南市市中区建设委员会更名为济南市市中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挂济南市市中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区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二)将城市管理职责划给区城市管理局。
(三)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加强全区农村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综合协调全区城乡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依照全市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要求,负责拟订区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三)负责全区旧村(居)改造工作,组织实施村(居)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四)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辖区内建筑市场;负责对区属建筑安装企业资质进行初审;负责区属建筑队伍技术岗位人员培训。
(五)指导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全区民用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墙体材料革新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建设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开发、推广和应用等工作。
(七)参与区重点工程及重要项目的论证、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
(八)负责区城乡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指导本系统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九)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制定区年度城市维护建设项目投资预算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市、区两级城市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及内部审计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城市防汛工作,组织抗洪抢险,参与组织城区河道建设和管理。
(十二)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组织落实;拟订全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协同军事部门,搞好有关项目的城市防卫建设;组织拟订、修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疏散基地建设;负责人防经费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人防系统行政性、事业性费用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十三)负责区城市规划协调、重点工程建设、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市政工程建设、园林绿化等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负责机关内部运转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系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后勤管理服务、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审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研究提出城乡建设的政策建议;参与编制和实施城乡建设计划;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区城乡建设有关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负责机关信访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市民服务热线的办理工作;承办委(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审计科
负责财务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及监督检查;负责拟订本系统财务计划、部门预算;管理预算内、预算外经费,监督、审查机关和本系统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使用情况;负责记账、算账、报账、会计报表工作,保管会计凭证、账簿及档案;负责现金管理及银行结算业务;承办委(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城市建设科
参与拟订全区城市建设及城市维护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工程建设;负责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和其它建设项目的协调工作;负责上级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的协调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承办委(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村(居)建设科
参与制定区村(居)建设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村(居)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协调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工作;承办委(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建筑业管理科
指导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规定对区属建筑安装企业资质进行初审;负责区属建筑业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区属建筑队伍技术岗位人员培训;负责全区民用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墙体材料革新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建设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开发、推广和应用等工作;负责协调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承办委(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人防建设管理科(挂防汛科牌子)
拟订全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协同军事部门,搞好有关项目的城市防卫建设;组织拟订、修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疏散基地建设。
承担区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城市防汛工作预案;定期对防汛设施及物资储备进行检查;组织协调城市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参与组织城区河道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区节约用水宣传及检查工作;承办委(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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