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日期: 2012-03-22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济南市市中区体育局为区政府直属财政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负责指导推动全区体育工作,拟订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体育总会、老年体协、各单项体育协会的工作。
(三)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指导和配合全区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及社会体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学校的体育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动社会体育工作队伍制度建设;协同有关部门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拟订体育设施、器材装备标准并组织实施与管理,指导全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工作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输送;组织参加市以上重大比赛,承办在本区举办的重大体育比赛;管理和指导全区体育竞赛工作;负责参加市以上重大赛事代表团的组建、训练和比赛。
(五)发展体育产业,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体育彩票的销售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三级运动员、裁判员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培训和审批工作。
(七)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八)负责区级体育社团和体育项目俱乐部的推荐审核与管理。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体育局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文字草拟工作;负责承办机关文秘、机要、保密、财务工作;负责档案、组织、人事、考核工作;负责工会、计划生育、老干部工作;协助领导做好会务、信访、接待、督办等项工作;做好后勤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群众体育科(挂体育产业科牌子)
研究拟订全区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草案规划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度》,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审批、推荐、申报工作;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布局,制定器材装备标准并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以不同载体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职工体育、农村体育、社区体育等社会体育的发展;指导协调体育社团开展工作;收集整理、提供群众体育工作的相关资料。
拟订体育产业的发展规划草案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实施体育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体育统计工作;指导和协调本系统体育产业开发工作;负责全区体育彩票的销售管理工作;收集整理、提供有关体彩工作的资料;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竞技体育科
拟订全区竞赛计划和各项比赛规程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意见;负责体育后备人才的训练培养和输送;负责本区参加重大比赛的组队、训练及参赛;做好三级运动员、裁判员的考核审批工作;负责本区教练员、运动员的管理、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及选配使用;收集整理、提供竞赛资料及运动员、裁判员的情况;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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