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日期: 2015-03-02
市中编发〔2015〕61号
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根据《中共济南市市中区委、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中发〔2014〕45号),现将有关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仍与区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二、原核定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数不再单设,由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兼任,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
济南市市中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