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济南市市中区泉欣小学的批复
日期: 2016-07-22

市中编发〔2016〕25号

 

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开办济南市市中区舜苑学校等学校、幼儿园的报告》(市中教行〔2016〕25号)收悉。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公布部分新建学校、幼儿园的通知》(市中教行〔2016〕12号)和上级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设立济南市市中区泉欣小学,为你局所属财政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设教导处、总务处。领导职数核定校长1名、副校长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核定主任2名、副主任2名。

机构限额按照“撤一建一”原则在已撤销事业单位中置换。

请按规定做好该单位的法人登记工作。

济南市市中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