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体制的通知
市中编发〔2017〕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体制,根据市编委办公室《关于县(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体制的通知》(济编办发〔2017〕34号)要求,经研究,现将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体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政府督查室加挂济南市市中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牌子,承担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协调、督办和考核职责,明确行政编制3名(区政府办公室现有行政编制内解决);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不再承担市民服务热线管理职责。
二、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所属的济南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加挂济南市市中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运行中心牌子,明确事业编制5名(区政务服务中心现有事业编制内解决),具体承担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事务性工作;增设热线运行服务科,为正科级内设机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核增科长1名、副科长1名;综合科不再加挂热线运行服务科牌子。
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
请按规定做好上述单位的法人登记工作。
济南市市中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7年1月12日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18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