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编办多措并举积极做好盐业体制改革工作
日期: 2018-01-2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盐业体制改革的要求,市中区编办通过组织领导、职责划分、制度建设、监督执纪四个方面,积极做好盐业体制改革中所涉机构编制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改革任务。为贯彻落实盐业体制改革要求,在充分调研、积极沟通、反复完善的基础上,我区出台了《市中区盐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区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改革工作任务,重点做好部门职责分工、人员分流安置、人员队伍稳定等工作,进一步强化食盐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确保改革过渡期及改革全面实施后新的盐业管理体制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有效运行。

二是明确职责划分,厘清职责边界。认真落实政企分开、行业管理与监督执法相对分离的改革总体要求,将盐业公司承担的盐业行业管理和监督执法等行政管理职能剥离出来,确定区经信局为盐业主管机构,承担盐业行业管理职责;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执法。同时,以编制文件形式明确各部门盐业管理职责分工,厘清经信、食药等设涉改部门的职责边界,指导部门做好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确保盐业管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

三是完备配套保障,健全监管体系。职责划转后,加强经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在食盐监管领域力量配备,确保职责履行到位。同时,进一步研究制定食盐批发企业规范经营守则,食盐储备和应急机制,市场监管和价格监测、干预等有效措施,建立完善盐业体制改革相关配套制度。

四是严格监督执纪,确保改革稳定。申明改革纪律,要求各部门(单位)确保政令畅通,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执行省市编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人社、编制和财政纪律,防止改革过渡期内出现监管空档,确保食盐质量、供应安全和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