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中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基层体制机制创新、减轻基层负担的有关精神,结合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落实省市有关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相关要求,不断探索解决基层治理难题,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效提升街道行政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清”字当头,着力解决职责边界不清的问题。长期以来,部门通过条线考核、会议部署和下发文件等形式,将部分工作责任转嫁到街道,导致部门与街道职责边界不清,基层政府行政效率低下。近期,按照上级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有关要求,在前期完成“属地管理”清单事项“施工图”“说明书”编制工作的基础上,市中区建立起“街呼区应、上下联动”、“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区级职能部门向街道交办事项准入等6大机制,为部门和街道职责厘清安装一扇“安检门”。
二是“放”字为先,着力解决街道调控力度不强的问题。建立“街呼区应、上下联动”响应工作机制,赋予街道对辖区需区级职能部门解决事项的协调权。街道可通过“街呼区应”平台对无法独立解决的复杂事项或突发事件等向区级职能部门“呼叫”。区级职能部门需快速“响应”,及时与街道联动解决问题。建立“呼叫”事项办理结果满意度评价制度,由街道对区级职能部门“响应”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并及时反馈至“响应”平台。
三是“活”字着力,着力解决街道机构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受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因素制约,街道长期存在工作机构不能满足具体工作需要的问题。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市中区将街道工作机构和事业单位调整为“7+5”模式,进一步优化了组织架构。同时,为解决基层编制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编问题,市中区将此次机构改革中收回的11个事业单位机构限额用于充实街道工作力量,为街道新设立11个事业单位;将新调整出的事业编制优先调剂给街道使用,向17个街道下沉了64名事业编制,着力解决街道机构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
四是“沉”字托底,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力量“上浮”的问题。为切实让综合行政执法力量“沉下去”“沉得住”,近期,市中区印发《济南市市中区街道对区直部门派驻机构统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派驻机构人员的日常管理、人事管理、考评考核等要求,全面加强街道对派驻机构干部的管理和使用,强化街道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动议权、考评考核所占权重比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