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转变街道职能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日期: 2020-10-28 来源:市中区委编办

济南市市中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优化职能配置,进一步促进街道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着力构建事权明晰、重点突出的现代基层治理体系。

一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梳理印发《街道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细化街道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引导多方力量参与街道公共服务提供和公益事业发展,形成以政府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和市场提供多层次和个性化服务为总体框架的新型基层公共服务体系。打造“经济店小二”服务。以“区级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重点企业”“百名处级干部联系百家重点企业”“送政策上门精准对接服务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服务”等活动为抓手,坚持“主动、用心、高效”的服务原则,扮好“店小二”,当好“服务员”,与辖区企业做好对接互动,宣传解读国家和省、市、区的惠企政策,让辖区企业真正得到实惠。

二是积极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为17个街道统一设置了便民服务中心,开展“一站式”便民服务,主要负责街道政务服务事项以及派驻机构审批服务事项受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辖区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截至目前,已有就失业日常管理、职业介绍与指导等63项政务服务事项在便民服务中心实现“就近办”。便民服务中心可办理行政权力事项39项,公共服务事项24项。各办事处共建立了食堂12个、宿舍9处、澡堂5个、图书室32个、文体活动室38个;配备专门的党建活动场所39处(面积共计15691平方米);建立便民服务点184处,网上便民服务点4个。

三是坚持增强基层执法力量。将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重复执法突出的市容环卫、市政公用等13个领域行政执法职责整合归一,打破了条块壁垒。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实行“局队合一”。探索建立“1+4+N”街道派驻执法体系,制定印发了《济南市市中区推进街道“1+4+N”派驻执法体制工作实施方案》(市中编办发〔2020〕9号),整合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以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作为街道综合执法平台,统筹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实现区域内执法力量“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同时,积极探索将执法服务向社区延伸,在全市成立首个以执法中队长命名的工作室—“于泳工作室”,将执法力量融入网格、融入社区、融入群众,及时将问题发现在一线、将矛盾化解在一线,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