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中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理顺执法体制,不断下沉力量,激发执法效能,切实增强基层执法力量。
一是持续深化整合,理顺执法体制。前期,市中区将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重复执法突出的市容环卫、市政公用等13个领域行政执法职责整合归一,变“多头执法”为“综合执法”,打破了条块壁垒。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各街道派驻执法中队,日常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模式,强化属地管理。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实行“局队合一”,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二是探索派驻执法,加码下沉力量。探索建立“1+4+N”街道派驻执法体系,制定印发了《济南市市中区推进街道“1+4+N”派驻执法体制工作实施方案》,整合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以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作为街道综合执法平台,统筹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派驻到街道的执法机构和人员,按照“区属、街道管、街道用”的原则,实行“1+4+N”模式,设置1个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司法4个部门至少1名工作人员派驻街道,应急、住建、自然资源与规划等部门明确专人负责街道的执法工作,随时响应街道“呼叫”,实现区域内执法力量“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三是坚持以考促效,激发执法效能。遇到复杂违法问题时,通过“街呼区应、上下联动”机制,强化由街道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执法。同时,印发了《市中区“街呼区应、上下联动”平台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街道对各部门在平台上响应的及时性及办理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不断激发基层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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