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编办认真做好市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工作
日期: 2013-11-08
近来,市中区编办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各级文明先进复查工作的通知》(市中文明委〔2013〕27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市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工作。一是领导重视,目标明确。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指导思想,层层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并要求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塑造良好形象。二是对照标准,全面自查。按照济南市市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标准,对照测评项目,逐项自查,对已具备的项目进一步完善提高,对不具备的项目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创建工作档案资料详细明确。同时认真填报了《2013年度市级文明先进复查表》、《单位是否存在一票否决问题说明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履行社会责任承诺书》。三是珍惜荣誉,整体推进。要求各科、局(中心)切实把深化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做好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互相推动,互相促进,并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