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实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全部悬挂
日期: 2015-06-03
为配合推进我区的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提高我区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便于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公众进行监督,近期,市中区编办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检查办法》、《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全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悬挂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主要纠正事业单位法人未在主要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悬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等问题。未在主要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悬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的单位,在五月底前全部进行悬挂,并填写《市中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悬挂情况备案登记表》,向区事登局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表》包括事业单位法人名称、证书号、证书正本的悬挂位置、照片等内容,截止目前我区共有130个事业单位法人完成了证书正本悬挂和备案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