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公布区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日期: 2015-07-31

7月30日,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定了《济南市市中区区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7月31日区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编办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济南市市中区区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共纳入我区39个部门(单位)主要职责285项,具体责任事项1115项,追责情形1125项,部门职责边界105项,具体事例108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56项,公共服务事项142项。

区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责任清单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今后,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照责任清单确定的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