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以强化实名制管理为重要抓手实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新常态
日期: 2015-10-30

近年来,市中区把加强和规范实名制管理做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了实名制信息库、《机构编制管理证》和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完全一致,理顺了遗留多年的全区机关非公务员身份人员工作、编制、工资关系,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有效防止了“吃空饷”、“超编进人”等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问题的发生,实现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新常态。主要措施有:

 一、规范优化实名制管理工作流程

2015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济南市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济南市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维护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了专职信息维护员制度,严格落实实名制信息维护登记、审核、报表制度,特别是我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和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对原先办理入减编手续、《机构编制管理证》更新打印、实名制信息库的更新维护、工资转移介绍信审核等项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优化,将“工资转移介绍信”审核后置,入减编由原来的月底集中审批调整为随即办理,科室联动及时维护机构编制信息,实现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实时维护更新、《机构编制管理证》及时更新打印,确保实名制信息库、《机构编制管理证》人员信息和财政发放工资人员、社保缴费人员信息能够完全一致。 

二、妥善分流安置机关非公务员身份人员

2007年,我区按照济南市统一部署要求,进行了公务员重新登记,实行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科级以下公务员占行政编制,其他非公务员身份的机关混编混岗工作人员一律分流到其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我区9个部门的47名科以下非公务员身份工作人员,因其部门无所属事业单位无法分流,被列为待分流人员,无编制,无法晋升,计入我区实有人员总量,但不纳入实名制管理,造成该部分人员实名制情况监督检查的空白。2015年为解决该遗留问题,规范实名制管理,我区以政府机构改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契机,区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将该47名科以下机关非公务员身份人员妥善分流安置到相关事业单位,解决了遗留多年的问题,理顺了这部分人员的工作、编制、工资等关系,严肃了我区机构编制纪律。

三、严格入减编审批管理

2011年起,我办开始实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减编审批制度,近几年来逐步规范完善入减编审批程序。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办研究编制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减编审核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减编审核二联单》等入减编审批表格。《入减编审核登记表》中包括入减编人员基本信息和调入、调出单位编制和现实有人员情况等17项信息,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或因调出、退休、开除、解聘、辞职、辞退、死亡等情况减少人员的,主管部门(单位)于15个工作日内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有关材料,到区编办监督检查科办理人员入减编手续,部门(单位)的经办人需填写《人员入减编审核二联单》并签字,责任落实到人,监督检查科负责人根据单位人员编制情况和当年下达编制计划使用情况进行初审,并按照审批程序分别报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一律不办理入减编手续。每月的26日至月底汇总集中统计本月入减编审批情况,形成当月人员入减编审核登记表,由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和办领导分别审阅签字。通过严格入减编审批管理,杜绝了“超编进人”等违规情况的发生,全区财政供养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