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编办圆满完成区级行政权力事项要素调整工作
日期: 2016-07-18
根据济南市编办《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要素的通知》要求,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济南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中区编办现已完成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要素的调整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分工。认真学习领会上级通知要求,把握调整工作的总体部署,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专门工作小组,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对调整工作进行细化分工,确保责任到人。
二是协调部门,形成合力。结合此次调整工作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实际,加强与部门(单位)的沟通,对调整事项要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听取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同时加强与其业务科室相关负责人的联系,确保点对点的沟通到位。
三是严格审核,精确把关。对此次调整工作中涉及的有关事项的名称、实施依据、实施机关、实施对象、承办机构等进行反复核对确认,并将相关实施依据逐一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进行对照,力求做到不出任何纰漏。
下一步,市中区编办将严格按照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好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并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各项行政权力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