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编办“三确保”圆满完成区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工作
日期: 2016-12-29
根据前期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取消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工作要求,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市中区编办精心部署,严格审核,确保区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到位。
一是严格梳理,确保权力事项排查全面。区编办组织业务骨干,仔细研究核对上级文件中所涉及的取消、下放、调整事项,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各级规范性文件对涉及到的区级事项进行整理汇总,避免错项、漏项。同时,反复与其他县(区)编办沟通比对,确保调整事项准确无误。
二是强化审核,确保调整依据规范合法。针对此次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种类多、调整依据涉及条文多的特点,区编办及时将整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变动情况与相关部门(单位)对接落实。同时会同区法制办对事项变动情况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调整依据合法有效。
三是积极落实,确保监管体系健全有效。调整的权力事项统一由区政府下文向社会公示。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停止实施,不得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对增加的事项强化后续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制定监管措施,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变更的事项,抓紧完成工作衔接,优化办理流程,提高运行效率。
今年以来,区编办已分批次调整了区农业经济发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局等7个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33项,其中承接行政许可事项3项、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新增其他类别行政权力事项20项、优化整合行政权力事项1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类型1项、取消其他类别行政权力事项5项。此外,还重新公布了法律法规调整较大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事项目录,比原公布行政权力事项净减少49项,为经济建设、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等社会民生领域提供了制度保障。
下一步,区编办将继续完善好区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工作,巩固事中事后监管,稳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