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编办圆满完成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日期: 2017-04-10

根据市编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中区编办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报告程序,加强业务指导,跟进后续监管,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2016年度全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 规范报告程序。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市中编办发〔2017〕1号)文件,明确了年度报告公示内容、时间节点、提交材料和相关要求。按照通知要求,事业单位法人应认真如实填报,全面、真实反映本单位实际情况,按时提交年度报告材料。如有变更事项,应先办理变更登记后,再进行年度报告公示,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举办单位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符合保密要求并按时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二、加强业务指导。区编办对各举办单位进行政策上的细致解读和业务上的精准指导,通过电话沟通、QQ群等方式及时与各举办单位联系,督促各举办单位按时进行年报审核,确保年度报告材料的质量。

三、跟进后续监管。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结束后,区编办将对事业单位年报公示情况开展“双随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事业单位法人违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对事业单位违法违规线索,依法依规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反馈查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