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公立医院公益服务水平
日期: 2017-07-05
近年来,市中区编办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为卫生行业进行事业单位管办分离、法人治理结构和取消行政级别试点工作,提高公立医院公益服务水平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一、稳妥推进区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改革。自2016年起,根据省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区医院工作实际,区编委下发《关于明确区人民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的通知》,明确了区医院人员控制总量,为优化医院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医务队伍服务热情,降低骨干医生引进门槛提供了机制保障。
二、创新区医院的机构编制管理。取消区医院行政级别,不再明确机构规格,明确原在编人员的职务职级记录在案,领导人员仍按原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同时,为区医院核定区人民医院领导人员理事长兼任党委书记、院长兼任执行理事、专职党委副书记兼任执行理事各1名,副院长2名。
三、加大区医院内设机构设置自主权。将区医院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调整由机构编制审批制调整为备案制。今后,如需对区医院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只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现有内设机构总数内提出调整意见,经与区编办沟通一致后,报区编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