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调配工作意见》
日期: 2017-12-20

为进一步严格用编进人管理规定,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调配工作,确保完成消化超编人员工作任务,近期市中区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调配工作意见》。《意见》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必须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和补充人员计划内进行,科学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机关录用人员坚持凡进必考,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按照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标准,严格审核,集体审批。区外调入,军转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等政策性安置,区内调动须提交区编委会研究审定后,才能办理调动入编手续,原则上每半年研究一次。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聘用手续。另外《意见》规定,对弄虚作假,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机构编制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