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编办“三个坚持” 确保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严谨规范
日期: 2018-02-22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任务要求,济南市市中区编办全面开展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为提高政府机构行政效能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坚持职权法定,确保工作不越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参照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把握职能定位和职责重点,明确界定部门主要职责,坚持确保部门主要职责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是坚持对照上级部门职责,确保上下对接不错位。参照对口市级部门(单位)的新“三定”规定,进一步明确需要增加、加强的职责,积极做好承接省、市取消下放的职责职能工作,构建政府部门之间相互衔接、分工合理的职责体系。

三是坚持多方需求调研,确保工作连续不缺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在深入部门调研、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同时,对涉及需要厘清的部门间职责边界情况复杂的单位,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多方征求意见,反复沟通协商,积极解决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问题,合理界定部门职责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