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市中区重点工作任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改革推进,认真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牢牢把握改革重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确保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项目标任务按期顺利完成。
一是牢牢把握“两大核心”。这次改革的核心是“综合”和“下沉”。“综合”就是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和部门内部综合执法,“下沉”就是推进执法重心下移,下沉执法机构,压实执法责任。市中区把握改革要求,采取“1+7”改革模式,将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重复执法突出的市容环卫、市政公用等13个领域行政执法职责整合归一,变“多头执法”为“综合执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各街道办事处派驻执法中队,日常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模式,强化属地管理。同时在街道办事处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派驻执法中队和街道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
二是突出抓好“三个关键”。通过梳理划转职权,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权限,确定权力边界,做到监管不缺位、执法不错位;完善工作机制,实现职能划转后职能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的有效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激发执法队伍活力。经过与各街道办事处积极对接沟通、征求意见,区综合执法局十一个中队中队长和十三个中队的副中队长进行了重新任命和轮岗,把全体人员的思想统一到抢抓机遇、干事创业、开拓创新的行动上来。
三是坚决做到“三个到位”。编办、人社等部门和涉改部门既明确分工,又密切协作,针对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共性和难点问题,加强政策研究,对改革实施过程中的职能整合、机构设置、编制核定、人员安置等关键环节的政策进行反复商讨,为深化改革提供基本依据。同时,做好对涉改部门人员职务调整、转岗安置人员的政策解释和思想引导,确保改革积极稳妥实施,真正做到了体制调整到位、中队设置到位、人员编制划转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