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精神,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近年来,市中区编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把机构编制挖潜与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创新服务方式、加强考核监督相结合,将机构编制资源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一是结合深化改革,压减机构编制。通过深入开展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对职责任务相近、设置重复分散的单位,大力整合撤并;对新设的单位,按照机构撤一建一、编制内部调剂的原则,从严从紧核定其机构编制事项。积极推进5家“僵尸”事业单位清理工作,撤销了区交通运输加油站、价格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3家事业单位建制,区英雄山北广场服务中心、区大观园地区商务服务中心2家通过更名改造方式,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完成,进一步挤出事业编制存量空间,有力保障重点领域改革工作用编需要。
二是结合规范编制管理,提高用编效益。全面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调配工作的意见》,强调了“编制审批在先”的原则,规范了职能部门办理人员招考聘用、调配等程序,为消化超编人员提供了机制保障。明确用编重点,按照“撤一建一”原则,在满足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同时,将核减、核销下来的机构编制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倾斜,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三是结合创新服务方式,缓解编制压力。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事项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由政府“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院、学校、养老等公益事业,缓解政府举办单位、配备编制的压力。
四是结合考核监督,完善约束机制。通过机构编制跟踪问效、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定期评估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责履行、业务开展、机构编制纪律执行等情况,将评估结果作为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重要依据,对职能萎缩的单位,视情况予以撤并或核减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