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公布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
日期: 2018-06-06
为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近日,市中区编办参照省编办编制的《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参考目录》,在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对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公布了《济南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共涉及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9个部门22项。原《济南市市中区区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不再保留。
此次纳入清单范围的为区直部门(单位)开展政务服务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社会组织等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各类有偿服务,包括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中介服务。凡未纳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一律不得作为政务服务的受理条件,各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
同时,市中区将加强对清单的动态管理。今后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严控新设中介服务项目,确需新设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