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编办三项措施加强机构编制信访事项处理工作
日期: 2018-11-08
按照《山东省机构编制信访事项处理规定(试行)》要求,结合区位实际,市中区编办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信访事项处理工作。
一是建立信访事项处理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确定综合科负责统一受理信访事项,在区编办网站上公布信访接待信息。综合科对于收到的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统一进行登记,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分办意见,明确主办和协办科室,主办科室牵头办理。办理基本完结后,综合科将处理结果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办理终结书面答复意见。
二是开展信访事项线索摸底排查,建立信访档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机构编制信访信息预警调查摸底,重点是因机构设置历史原因有过问题诉求的部分单位人员情况,建立信访工作台账,及时综合分析信访苗头性问题,预测信访形势,制定工作处置预案。
三是通过推进党政群机构改革,统筹解决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对全区党政群机构、事业单位逐一梳理研究分析改革需要重点考虑和集中解决的历史遗留的机构设置、体制管理等问题,通过机构改革,理顺管理体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