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促进事业单位诚信自律、依法规范开展业务活动,济南市市中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拟列入异常信息分类管理台账》。按照“应注销未注销”、“应变更未变更”、“证书超过有效期”、“未参加年度报告公示”、“年度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绩效考核评定C类”等异常情形类别,建立分类管理台账,每类别按违规程度分为“一般”、“较为严重”、“严重”三个层次,初步将30个应注销未注销、12个证书超过有效期、3个年度报告业务开展情况内容雷同的单位列入管理台账,并针对不同类别和违规程度,研究制定指导整改意见。
二是严格依规确定拟列入异常信息管理范围。严格依据《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11类事业单位法人异常情形,按照规范审慎的原则,首批确定证书超过有效期的12家单位拟列入异常信息管理,并向单位和主管部门下发《拟列入异常信息管理通知》和《拟列入异常信息告知书》,对主管部门书面承诺15个工作日内提交证书补领申请的,暂缓列入异常信息管理。
三是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法人问题整改工作。以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工作为抓手,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法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较明显的整改效果。全区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清理处置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30家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中,5家完成注销登记,6家完成清算,15家成立清算小组、开始资产清算;另外,12家证书超期单位中,10家单位开始申请办理证书补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