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属地管理”是理顺事权关系、减轻基层负担的重要举措。市中区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坚持“两及时、两全面、两对照”,切实做好“属地管理”清单制定工作。
一、思想重视做到“两个及时”。一是及时组织开展业务学习。6月份,市委编办转发了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关于明晰县乡职责范围“属地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鲁编办发〔2019〕4号),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组织全办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机构编制科全体人员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了目标、细化了任务、压实了责任。二是及时做好工作汇报。第一时间向区委主要领导和区委组织部部长进行了专题汇报,区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尽快成立工作专班,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在随后召开的区委编委会上,我们将工作思路、下步打算及专班组建、工作开展情况,再次向区委编委领导进行了汇报。我区将规范“属地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
二、统筹推进抓好“两个全面”。一是做好上级文件的全面分发。明确专人负责,将4号文件分发至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公室等27个部门和17个街道办事处,要求大家认真组织学习。同时,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确保“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严格落实4号文规定的各项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清单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做好上级部门的全面对接。要求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等10个部门依据省《指导目录》和权责清单,全面梳理由区、街道共同承担且层级间职责不清的事项,进一步明晰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编制本领域的属地管理清单。同时,特别强调了各部门在编制清单过程中,要与上级部门做好“全面对接”。一要积极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请示,二要书面征求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意见,无异议后,再将清单报区委编办汇总初审。
三、清单调整注重“两个对照”。在省《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指导目录》基础上,对照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组织开展了调研活动,全面梳理意见建议。2017年5月,区政府印发了《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布了街道办事处33项行政权力事项和1770项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规范了街道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近期,根据省市规范“属地管理”具体意见,结合街道现有的33项行政权力事项,分别选取了一个城区街道和一个城郊街道进行调研并征求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属地管理”清单,明晰层级事权关系,为全面实行“乡呼县应、上下联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目前,经过认真梳理,结合区情实际,共征集各牵头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建议10项,各部门提出新增事项意见建议7项。下一步,将按照清单划定的职责任务,逐项研究确定工作运行流程,细化任务分工、明确程序环节、压实工作责任,打造清单事项的“施工图”“说明书”,确保高质量完成清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