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委编办“三项措施”做实做细区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日期: 2019-08-01

根据《济南市市中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市中区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市中区委编办积极采取“主动服务、严格审核、有效结合”三项措施,做实做细区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一是主动服务提效率。通过组织各部门(单位)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培训会,集中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印发《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说明》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流程图》,增加了办事单位对登记管理工作的深入了解。同时,我们秉承“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精神,通过QQ群、微信群、办公电话等渠道及时解答事业单位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好填报指导,做到相关事项“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并帮助上网有困难的单位做现场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是严格审核保质量。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查各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对事业单位提交的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宗旨和业务范围等关键信息进行重点审核把关,要求提交的材料规范齐全清晰,对提交材料不规范、信息不一致的单位,指导其更改、补充完善后再提交,有效确保登记质量。

三是有效结合促监管。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实施细则,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有效结合,采取全面督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事业单位进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避免监督检查的盲目性,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针对性。同时坚持“办结一个、归档一个”的原则,将每办结一项业务的所有档案材料全面收集、及时整理归档,有效提高档案整体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日常监督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