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推进“全过程、大督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设
日期: 2019-10-30

市中区认真贯彻落实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着力推进“全过程、大督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设。

一、加强源头治理,建立健全教育宣传、制度、监督并重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工作体系。一方面,重点推进教育宣传预防工程建设,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教育宣传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将学习机构编制管理纪律规定、通报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传达上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精神等纳入区编委会例行议程,强化编委会成员的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定期将上级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通报向区委编委会成员送阅;将机构编制纪律政策法规培训,列入每年全区机构编制工作培训班的重点内容。结合今年党政机构改革工作,编印《机构编制纪律宣传手册》1200余册,实现机构编制法制宣传全覆盖。另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规范运行体制。编制《区委编委会工作规则》《区委编办工作细则》《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程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和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执行机构编制批复事项事前告知制度》《执行机构编制事项督促办理制度》等规范决策运行、内部管理、政策执行等方面制度,并严格抓好制度执行,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

二、注重过程监督,突出机构编制事项全覆盖问效与重点专项问效相结合,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紧紧围绕改革管理重点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跟踪问效工作,将区编委、区编办印发的全部机构编制事项列入跟踪问效范围,跟踪问效做到内容精准、重点突出。对于新设机构,重点跟踪成立以来“三证”(《机构编制管理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申办情况,人员配备入编、职责履行情况等;对于撤销机构,重点跟踪“三证”的注销情况,原有人员划转减编情况等情况,重点对关系民生重点领域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专项问效。

三、突出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机构编制审计、巡视发现问题专项整改,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严肃性。认真开展审计发现反馈的历史遗留的部分单位超编问题、已撤销事业单位未及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问题的专项整改工作。通过采取建立超编问题整改台帐销号管理,机构撤并整合,调整机构编制,扎口管理,人员分流划转等多项措施,逐步消化和减少超编单位和超编人员,消化超编工作成效明显。对于审计部门审计反映的已撤销事业单位未及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问题,进一步加强执行机构编制事项督办力度,突出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和审计工作要求,历史遗留的30家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目前全部完成注销登记。强化政治责任,严格按照上级巡视要求开展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建立副处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台账,对历史遗留的不规范设置的行政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