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四个注重”全面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日期: 2019-11-27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委、济南市委编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安排,济南市市中区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四个注重”全面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一是动员部署注重宣传。11月21日,市中区委编办组织召开了市中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培训会议,纳入考核范围的280家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对《2019年度市中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如何科学实施绩效考核,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沟通交流,为全面完成2019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是科学设定注重标准。除“党的建设”“基础管理”考核综合指标外,市中区针对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建立了由“履行职责”“创新创优”和“服务社会满意度”三个方面组成的考核专项指标体系,将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履行主要职责情况、公益服务质量效率情况、科技创新情况、提质增效情况、民主评议情况、社会评议情况等纳入考核专项指标。同时,将各评分指标进一步细化,明确考核的具体内容及所占分值,确保各项指标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明确时限注重效率。11月底前,各主管部门(单位)组建专业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方案和专项指标报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备案。12月初开始,被考核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评,主管部门带领专业考核委员会到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实地考核、述职评价集中评审和满意度调查。主管部门(单位)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填写《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登记表》,根据被考核单位得分情况,研究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撰写考核情况报告,于12月底前报送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四是结果运用注重落实。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级,考核工作完成后,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主管部门(单位)考核情况,参照重点抽查结果,书面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按程序报经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审定,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定向反馈,限期整改。考核结果由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兑现、运用。对优秀等次或者名次前移幅度较大的,在各类评选表彰中优先推荐,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由15%上浮至20%,在提拔重用干部上重点考虑,在职级职数统筹使用上重点倾斜;对较差等次或者名次后退幅度较大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考核结果作为物质奖励差异化的重要依据,作为科学调整职能、机构和编制以及财政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