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委编办扎实推进“微改革微创新”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水平
日期: 2019-12-18

今年以来,市中区委编办从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模式、提升服务对象获得感入手,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推出了一些“微改革微创新”项目,进一步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建立执行机构编制批复事项事前告知制度。在下发机构编制文件的同时,向涉及的部门(单位)下发《执行机构编制批复事项告知函》,《告知函》分为机关群团设立、变更、撤销(合并)和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撤销6类,告知相关部门(单位)在收到机构编制文件后,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完成《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申办、变更、注销手续,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其他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需要办理的手续,确保改革管理决策部署和机构编制事项能够迅速贯彻落实。

二是实现证照申领、发放“零跑腿”。坚持把“请让我来服务你,就像服务我自己”的服务理念贯穿于日常工作。进一步优化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流程,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进行“流程再造”。对于在“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中提交、核准通过的事业单位登记申请,按照容缺办理的原则,提前进行复核,并通知事业单位进行信息公开备案后,一并进行现场复核,同时领取法人证书,提供免费邮寄证书服务,实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零跑腿”。

三是探索超编中小学教职工流动管理机制。对于因工作急需,调入优秀教师的超编中小学,实行“人编同调”政策,按照先调整编制、再办理入编手续的方式落编,鼓励超编中小学“出多进一”,通过采取“人编同调”,进一步盘活教育资源,有效解决超编中小学优秀人才不能落编问题,推动超编中小学教师结构优化,解决部分中小学历史遗留的结构性人员超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