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全面完成现已撤销建制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
日期: 2020-09-11 来源:市中区委编办

为加强事业单位监管,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根据省、市关于推行简易注销程序、做好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的文件精神,市中区委编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已撤销建制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截至6月30日,全区54家已撤销建制事业单位法人全部完成注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肃纪律要求。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列入区编委会会议专题内容,每周向区编委会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严肃工作纪律。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责任。向13个部门和6个街道下发35份督促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函和再次督办函,强调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是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的重要内容,突出机构编制纪律的刚性约束;召开全区集中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会议,对简易注销登记办理程序、优化普通注销登记进行重点培训。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举办单位和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加强对注销清算工作的监督指导,区财政部门专门开设清产核资、账户预算调整的“绿色通道”,集中解决清理债权债务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预防机制。建立执行机构编制批复事项告知函制度,在下发机构编制文件的同时下发《执行机构编制批复事项告知函》,告知相关部门和单位收到撤销事业单位建制文件后三个月内,须全部完成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避免出现新的超期不注销问题,并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情况纳入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内容和事业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内容。